各級農會聘任職員即將於103年統一筆試,請有興趣報名考試的民眾注意時程,於報名時限內完成報名,欲知詳細情形,請參酌附件或洽本處農業企劃科。
一、報名日期:102 年11 月25日至11月2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試日期:
(一)新進人員:1.筆試:103 年4 月13 日(星期日)
2.口試:由中華民國農會另行通知。
(二)升等人員:103 年4 月20 日(星期日)
三、報考資格及規定:
(一)新進人員
1.學歷:九職等:大學、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畢業。
十職等: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十一~十二職等:高中職以上畢業。
※各農會之出缺職務、等級及應考資格(含應具證照),請考生至各出缺農會洽詢。
2.男性限役畢或免役者。
3.年齡不得超過55 歲(依農會人事管理辦法第14 條規定)。
4.農業推廣人員各職類應具畢業相關科系請參閱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簡則附表1。
(二)升等人員
1.應考第七職等晉升第六職等升等考試,限農會現職第七職等人員服務滿3
年以上,符合農會員工各職等應具資格標準表第六職等應考資格及有關規
定者。
2.應考技工、工友晉升職員考試,限農會現職編制內技工、工友服務滿3 年
以上者。
3.上述升等人員服務年資以102 年11 月29 日為計算截止基準日。
四、 考試科目
(一)新進人員考試分筆試及口試,筆試科目如下:
A、八職等,共2 科:
1.國文(論文及應用文)。
2.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
B、九職等以下,共4 科:
1.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共2 科。
2.專業科目:各類別共2 科。
(二)升等人員考試,共3 科,科目如下:
1.共同科目:國文(論文及應用文)、農會法及其施行細則,共2 科。
2.專業科目:一科
相關檔案:中華民國農會辦理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作業要點
第1次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簡則
第1次全國各級農會聘任職員統一考試作業預定進度日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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