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 ||||||||||||||||||||||||||||||||||||||||||||||||||||||||||||||||||||||||||||||||||||||||||||||||||||||||||||||||||||||||||||||||||||||||||||||||||||||||||||||||||||||||||||||||||||||||
高普考、初等考 vs.特考怎麼分
公務人員考試主要分為兩種:一是每年例行舉辦的高普考、初等考,主要分發單位以中央機關及地方政府一級機關、學校為主;另外一種則是不定期舉辦的特種考試(簡稱特考)。 高普初考和特考的差別就考試時間而言,高普初固定一年一次、特考採不定時制(遇缺才補);以資格而言,高普初考分五等,依照每個等級有不同限制。而特考是針對『特殊資格』人員(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或機關『特殊需求』(如:司法人員、調查人員),因此要符合條件才能報考。特考與一般高普考最大差異在於特考錄取名額為『特考特用』,特考及格之考生依據不同的考試種類有『留任三~六年』’方能申請轉調該分發任用單位之外的機關。 以等級而言,地方特考三等、四等原則上與高考三級、普考相同,最大不同在於分發單位,高普初考主要分發單位為中央機關;地方特考主要分發單位為地方機關。 公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五等錄取人員薪資給與標準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四等、五等錄取人員薪資給與標準,依行政院民國100年6月22日修訂「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民國100年7月1日生效)規定,以現行一般行政機關(銓敘部)為計算實例,摘錄彙整如下表,供應考人參考,惟實際薪資仍應以筆試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本項考試應考人如對任用或薪資有任何疑義者,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查詢)。
公務人員考試各級應考資格與考試方式
公務人員錄取訓練分發及任用相關規定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0 條第1 項規定:公務人員各等級考試正額錄取者,按錄取類、科,接受訓練,訓練期滿成績及格者,發給證書,分發任用。 另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2 條第3 項規定,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發者,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依規定高普考試及格人員於取得考試及格之日起,於服務1 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報考公職新趨勢
公務人員、國營載事業大舉徵才
隨著政利多消息,包含五都升格、桃園縣政府改制為準直轄市等組織改織所增加的人力需求外,再加上即將退休的公務人員缺額,以及長達十年的國營事業退休潮,一年下來十餘種就業考試所釋放的職缺,初估就有2-3萬個名額,如能提前在就學期間掌握趨勢,有充份的時間準備,考取勝算比在職人士更高。 特殊用人單位持續釋放職缺
所謂的公務人務考試不再只是高普考試、初考、地方特考,更多特殊用人機關也開始微才,包含關務特考、鐵路特考、調查局特考、國安局特考、外交特考、司法特考等,以及101年加入的移民署特考,這些特考由於是屬特殊用人機關考試,錄用後薪資也比一般高普初考還要高,例如,調查局人員錄用第一年本俸加各項加給後滿起薪就有7.6萬元以上。 研究所與公職同步準備成趨勢
高考普考碩士上榜率,根據101年的高考的報考人數及最後的錄取人數分析,高考三級的碩士報考人數為18,627人(佔總報考人數28%,見表4),學士的報考人數為46,562人(佔總報考人數71%),最後放榜的錄取人數,碩士為1,71人(佔40.36%),學士1,997人(佔58.79%)。在高考三級的報考人數與上榜人數與比率(圖一)來看,碩士為7.36%,學士為4.2%。碩士的上榜率高於學士的上榜率3.15%。另普考的上榜率(圖二),碩士5.89%、學士2.59%,碩士上榜率亦高於學士3.30%。整體而言碩士上榜率遠高於學士。 ![]()
碩士高普考上榜率較高主因
在研究所的考試科目與公職考試科目至少都有兩科以上科目是重複相同,由於在考試科目上的優勢,間接使得碩士生的上榜率大幅提升,因此,我們建議同學應該利用大學四年的時間,應同時準備研究所與公職考試,擁有碩士學歷未來升遷上也較快。
根據統計 進修研究所有助於獲得更好的薪資待遇
擁有碩士學歷除了在職場比一般大學生平均薪資較高外,同時在公職的升遷上也會同步加分、比別人更快速。表6是100年勞委會依職類別的薪資動態調查,顯示碩士在職場上服務於工業部門及服務業部門,其平均薪資皆優於學士4仟元~5仟元以上。 聰明的同學,應能利用大學的四年為自己打造【研究所+公職】璀璨亮麗的人生,在未來任職一般企業或公務人員皆能前景一片光明。 下表為:勞委會 職類別薪資調查動態查詢(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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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後年 高普考只能2選1 改1年2試
【聯合新聞網╱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2012.10.05 高普考、地方特考這兩大公職考試,將有重大變革。考選部研議,最快後年起,高普考由一年一次改為兩次,且高、普考同時舉行,考生只能二選一,不再有重複錄取的問題,錄取率也將提高。另外,地方特考則限縮為偏遠及離島區特考,多數地方特考名額移到高普考。 考選部長董保城昨天到立法院報告考選業務,宣布高普考、地特的改革方案,每年影響考生多達廿幾萬人。他說,這是未來公職考試最大改革,高普考將由每年辦一次,改為每年六月、十二月各辦一次。 考選部同時研議,未來高普考錄取分發,將由目前限制一年內不能轉調,延長為綁約三年,避免人員流動率太高。地方特考將由十五個分發區,縮減為花東金馬澎等五區,維持六年內不能轉調,且研議考地方誌,強化地方特色。 董保城說,考選部已完成草案,預計月底送考試院審議,但高普考改為綁約三年,還要修改公務人員考試法,盼趕在這會期送立法院審查,最快後年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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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r 04 Tue 2014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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