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6日電)中華郵政公司今天公告再徵1405人,5月27日至6月5日採網路報名,6月22日在台北、台中及高雄同時考試。
中華郵政說,今年招考正取1405名、備取612名,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6月22日筆試,並依筆試成績擇優在7月27、28日進行口試或體能測驗。
有意報考者,報名表可直接上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點閱或下載列印,網址www.tabf.org.tw,不另販售。
中華郵政今年招募的人力,包括:營運職正取200名、備取54名,月薪約新台幣4萬3000元;專業職(一)正取60名、備取40名,月薪約3萬2000元;專業職(二)內勤正取587名、備取254名,月薪約2萬8000元;專業職(二)外勤正取558名、備取264名,月薪2萬8000元。
專業職外勤將另依擔任工作的性質發加給,郵遞業務類科每個月約5903元,運輸業務類科每個月約7619元。
一、甄試方式
各職階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
(一)第一試:筆試。
1.營運職:普通科目及專業科目各2科,共4科。
2.專業職(一)、(二):普通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共3科。
(二)第二試:口試、體能測驗。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人員採口試。
2.專業職(二)外勤人員採口試及體能測驗(搬運郵袋)。
【營運職/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
普通科目 |
營運職 |
1.國文(含作文與公文寫作)、2.英文(含中翻英、英翻中及閱讀測驗) |
類科 |
工作內容 |
法律事務/法務 |
1.民法與商事法、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金融保險法務 |
1.民法及金融法規(銀行法、票據法、保險法及簡易人壽保險法)、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風險管理 |
1.財務管理與統計學、2.風險管理 |
資產業務 |
1.民法與土地法規、2.土地經濟學 |
投資管理 |
1.投資學、2.經濟學及財務工程 |
商務資訊 |
1.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2.網際網路服務與應用 |
金融業務 |
1.會計學及貨幣銀行學、2.票據法 |
授信業務 |
1.授信法規及授信實務、2.銀行法 |
行銷 |
1.廣告學、2.行銷學及企業管理 |
系統分析 |
1.資訊系統開發設計(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程式語言)、2.資訊規劃與管理(含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全) |
系統規劃 |
1.資訊系統開發設計(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程式語言C#.NET或VB.NET)、2.資訊規劃與管理(含WINDOWS作業系統、SQL資料庫系統、網際網路服務及應用、資訊安全) |
網路通訊 |
1.作業系統(含ZOS/UNIX/WINDOWS作業系統)、2.網路通信與資通安全 |
資料庫管理 |
1.關聯式資料庫系統技術、2.資料庫系統規劃、開發與實務 |
資訊安全 |
1.資訊系統安全管理、2.通訊與網路安全 |
機械工程 |
1.工程力學(靜力學、動力學、材料力學)、2.機械設計 |
電機工程 |
1.電力系統與控制系統、2.電路學與電子學 |
資產營運 |
1.民法與土地法規(含都市更新法規)、2.不動產投資管理(含分析、經營管理、估價) |
郵儲業務 |
1.企業管理及民法、2.郵政法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外匯業務 |
1.貨幣銀行學、2.外匯業務 |
【專業職(一)/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職(一) |
1.國文及英文 |
類科 |
工作內容 |
法律事務 |
1.民法、2.民事訴訟法及強制執行法 |
一般金融 |
1.會計學概要及貨幣銀行學概要、2.票據法概要 |
一般資訊 |
1.資訊系統應用概要、2.網際網路服務與應用概要 |
電子商務(資訊) |
1.電子商務、2.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含系統分析、程式設計、資料庫應用) |
電子商務(網頁) |
1.電子商務與網路行銷、2.多媒體概論與設計實務 |
電子商務(管理) |
1.電子商務、2.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系系統分析、程式設計、開發程序) |
電子商務(行銷) |
1.電子商務、2.行銷學 |
壽險理賠 |
1.健康保險概論、2.健康保險理賠作業實務 |
儲匯法規 |
1.民法概要、2.銀行法概要及票據法概要 |
財務管理 |
1.經濟學概要、2.投資學概要與財務分析概要 |
壽險法規 |
1.民法概要、2.民法概要及強制執行法概要 |
資產管理 |
1.民法概要、2.土地法規概要(含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
證券投資 |
1.經濟學概要、2.投資學概要 |
金融投資 |
1.經濟學概要、2.投資學概要 |
統計研析 |
1.管理會計學、2.Excel VBA軟體應用及初級統計學 |
物流業務 |
1.企業管理、2.物流管理 |
電機工程 |
1.電路學、2.電機機械及電力系統 |
電子工程 |
1.基本電學、2.電子學概要 |
電力工程 |
1.輸配電學概要、2.基本電學 |
資訊處理 |
1.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2.資訊科學概論(含電腦基礎知識、資料結構、網路基本知識、資訊安全、作業系統) |
程式設計 |
1.資訊系統開發與維護概要(含程式設計、開發程序、資料分析及資料庫設計)、2.邏輯推理 |
房地管理 |
1.民法概要、2.土地法規概要(含土地法、土地稅法、土地登記規則) |
【專業職(二)內勤、外勤/考試科目介紹】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職(二) 內勤、外勤 |
內勤:※1.國文及英文 外勤:※1.國文及簡易英文 |
類科 |
工作內容 |
櫃台業務 |
※1.企業管理大意、※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外匯櫃台 |
※1.企業管理大意、※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儲金匯兌法、簡易人壽保險法、郵件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 |
郵遞業務 |
※1.企業管理大意、※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
運輸業務 |
※1.企業管理大意、※2.郵政法規大意(含郵政法、郵政處理規則及郵務營業規章第6章) |
二、成績計算(均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一)筆試成績:
1.各科原始總分以100分計,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比例:
(1)營運職:共同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30%。
(2)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35%。
3.普通、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4.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視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倍數通知參加第二試。筆試成績相同者依序以共同科目、專業科目(1)、專業科目(2)等科目原始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二)口試之評分項目如下:
1.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占20%。
2.言詞(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占20%。
3.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經驗),占30%。
4.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占30%。
(三)總成績計算: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口試成績占總成績30%;惟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2.專業職(二)外勤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2)體能測驗成績占總成績30%;惟體能測驗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四)第二試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該類組錄取名額最後一名總成績相同者採增額錄取。
(五)加分規定:
1具因公撫卹郵政員工之遺眷(配偶或子女)身分或原住民身分者,檢具身分證明屬實,第一試、第二試成績均得加分5%。
2.同時具有前項二種身分者,仍以加分5%列計。
3.各試各類組加分錄取名額,不得超過各該錄取人數之五分之一,取其整數,不足1人時以1人計。
4.各類組符合加分身分者,若已超過該類組特殊身分五分之一限額時,則超過名額者之該試成績將依原始成績計算,並依其分數之高低決定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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