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轉自:金融研訊院 / 金融研訊院】 | ||||||||||||||||||||||||||||||||||||||||||||||||||||||||
中央造幣廠103年新進人員甄選第一試筆試定於103年07月27日舉辦,報名期間自103年06月30日09:00至103年07月10日18:00止,一律採網路報名;詳細內容請見甄試簡章。 .報名期間:103.06.30(一),一律採線上報名。 .測驗日期:103.07.27(日),僅設台北考區。 .口試日期:103.08.26(二)-27(三) 壹、甄選類別、名額、資格條件及考試科目 一、 資格條件: (一) 國籍: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 (二) 性別:不拘。 (三) 年齡:不限。 (四) 學歷: 1. 分類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2. 評價職位: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職業學校以上或高級中學以上或同等學校以上畢業得有證書者。 *具備「工業配線」、「室內配線」、「電腦數值控制車床工」、「車床工」、「車床」等技術士證尤佳。 二、 錄取名額、學歷科系、筆試科目及工作性質: (一) 分類職位:共同科目:1.國文(作文及公文)、2.英文
(二)評價職位:共同科目:1.國文(作文與測驗題)、2.英文
貳、待遇: (一)分類職位: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份,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亦不送銓敘機關銓敘;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以分類職位3等1級試用,月支40,765元;退休撫卹資遣比照經濟部所屬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 (二)評價職位:為純勞工身份;參加勞工保險,以評價職位5等1級試用,月支27,180元;退休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撫卹資遣適用勞動基準法。 (三)試用及派僱用薪給如遇本廠待遇調整比照辦理,爾後之升等調派依中央造幣廠有關規定辦理。 (四)分類職位試用期為4個月,評價職位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考核成績合格予以進用,其不合格者依中央造幣廠工作人員工作規則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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