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行政人員顧名思義,就是在外交部及駐外館處辦理各項行政的人,是目前外交特考中唯一屬於四等的考試。外交行政人員招考不分語文組別,專業科目中有考英文,因此很適合英文能力優、對國際事務有興趣的人報考,未來也有機會輪調駐外館處,享有駐外人員高薪待遇。惟外交行政人員特考並非年年舉行,近三年來只有97年才有招考名額。
102年外交特考 | 102.06.04-06.13 | 102.09.07-09.09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等別 | 應考資格 | ||
外交行政人員四等 |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45歲以下,並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者: 1.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中以上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2.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3年者。 3.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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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別 | 任用職等/薪資 | ||
外交行政人員四等 | 薪資約36,000元。 | ||
【備註】 | 實際薪資仍應以筆試錄取後分發報到之機關核算為準。 |
等別 | 普通科目 | 專業科目 | |
外交行政人員四等 | ◎1.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 1.中華民國憲法與比較政治概要 | |
2.國際現勢 | |||
◎3.英文 | |||
4.會計學概要 | |||
5.行政學概要 | |||
【備註】 | 「※」採測驗試題、「◎」採申論式及測驗之混合式試題,其餘採申論題型。 |
※外交行政人員─涉外事務不可或缺的螺絲釘
外交行政工作內容為辦理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以及在駐外館處交辦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外交行政人員雖然不是從事第一線國際談判、折衝樽俎的工作,但各項涉外事務如果少了他們,外交官也很難施展拳腳,可以說「外交行政」是一門很專業的工作,因此錄取人員要經外交部施予6個月的職前訓練,訓練成績合格後始分發進外交部各司服務。
外交行政工作內容為辦理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各項行政庶務,包括電務、總務、會計及人事業務等,以及在駐外館處交辦其他相關行政業務。
外交行政人員雖然不是從事第一線國際談判、折衝樽俎的工作,但各項涉外事務如果少了他們,外交官也很難施展拳腳,可以說「外交行政」是一門很專業的工作,因此錄取人員要經外交部施予6個月的職前訓練,訓練成績合格後始分發進外交部各司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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