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時間
此考試屬於不定期招考的考試,主要視招考機關的用人需求提報招考的考試,考試日期不固定。
考試別 |
考試時間 |
報名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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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郵政招考 |
102年 |
採網路報名單軌化作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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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應考資格
1.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
2.性別:不拘。
3.年齡:不限。(惟年滿65歲依規定應強制退休人員不予分發進用)
4.學歷:須符合各職階甄選類科學歷條件。
等別 |
類科 |
應考資格(所列條件均須符合) |
專業職(二)內勤 |
櫃台業務 |
高中(職)以上畢業。 |
專業職(二)外勤 |
郵遞業務 |
1.高中(職)以上畢業。 |
甄試方式
各職階人員之甄試分二試舉行,分別為筆試及口試或體能測驗,詳細內容如下:
1.第一試:筆試
營運職考共同科目2科及專業科目2科,共4科;
專業職(一)、(二)考共同科目1科及專業科目2科,共3科。
而其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試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2倍之人數(不足5人者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職階 |
類科 |
共同科目 |
專業科目 |
專業職(二) 內勤 |
櫃台 業務 |
※1.國文及英文 |
※1.企業管理大意 |
專業職(二) 外勤 |
郵遞 業務 |
※1.國文及簡易英文 |
※1.企業管理大意 |
「※」採測驗題型、其餘採非測驗題型。 |
2.第二試:口試或體能測驗
(1)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人員採口試。
(2)專業職(二)外勤人員採體能測驗(搬運郵袋)。
二、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
A.各科原始總分以100分計。
B.比例:
營運職:共同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20%;專業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30%。
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共同科目佔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2科各佔筆試成績35%。
C.共同及專業科目原始分數加權相加後為第一試(筆試)成績。
D.依應試人員第一試筆視成績順序,按各類科錄取分發區錄取名額2倍人數(不足5人者以5人計)通知參加第二試。
(2)口試之評分項目如下:
A.儀態(包括禮貌、態度、舉止),占20%。
B.言詞(包括聲調、語言表達能力),占20%。
C.才識(包括志趣、領導、問題判斷、分析、專業知識、專業技術與相關工作經驗),占30%。
D.反應能力(包括理解、應變能力),占30%。
(3)總成績計算:
A.營運職、專業職(一)及專業職(二)內勤:
a.筆試成績占總成績7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b.口試成績占總成績30%;惟口試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B.專業職(二)外勤
a.筆試成績占總成績40%;筆試科目有一科成績為零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b.體能測驗成績占總成績30%;惟體能測驗成績未滿60分者,不予錄取。
(4)第二試甄試結果,依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該類組正取或備取名額最後一名總成績相同者,均採增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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